1月11日上午9点,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丰城市看守所对“曾春亮连环杀人案”作出一审判决:因犯故意杀人罪、抢劫罪、盗窃罪,数罪并罚,判处曾春亮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!
受康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——河北省驰舟律师事务所侯士朝律师出庭参加开庭宣判,他向红星新闻证实了前述消息。据侯士朝透露,曾春亮当庭服判,不上诉。
侯士朝告诉红星新闻,“庭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,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曾春亮的诉讼权利,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、定性准确,量刑适当。我对判决结果是满意的。”
“曾春亮被判死刑,是在我们意料之中,因为他身上背负着三条罪状,其中故意杀人罪就涉及到包括我父母在内的三条人命,他必死无疑,我们也相信法律会给我们公正的判决。”1月11日,获悉宣判结果后,受害者家属代表康乐莹告诉红星新闻,“但曾春亮带给我们的伤害并没有因判决的结束而结束,那种残忍失去至亲的苦痛,是一辈子都无法磨灭掉。”
根据宜春市人民检察院《起诉书》(宜检二部刑诉[2020]25号)披露——
2020年8月8日,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。曾春亮潜入康家,并用铁锤锤杀康启国和其妻熊小美。此外,他还重伤康启国的外孙。